11月6日上午,由马克思主义学部与社会科学处联合举办的第1449期社科大讲坛于长清湖校区正德楼430会议室开讲。本次大讲坛特邀河北大学二级教授、山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经济哲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宫敬才担任报告会主讲人,作了题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经济哲学性质”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学部副教授刘溪主持,百余名学部师生到场聆听。

报告会伊始,宫敬才教授就引导与会师生思考《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的政治经济学意义。宫敬才教授指出,《形态》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标志。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仅在哲学视域中理解其思想,忽略它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及其成果的内在联系,导致了与原生态思想不一致。

随后,在对《形态》中的政治经济学内容进行例证的基础上,宫敬才教授结合经典文献,详细阐明了《形态》中的政治经济学“基因”。第一,《形态》蕴含着批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秘密武器”。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吸纳和超越,为自己创造出一整套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与此同时,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既系统又彻底,也正是因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及其成果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第二,依托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马克思取得了“纯粹经验的方法”,从而产生了《形态》最重要的理论成果:社会历史物质生产决定论。第三,《形态》阐明了人类的基本问题,即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这一问题是经济哲学的起点。第四,通过宏观的经济发展和微观的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了劳动是人类生活其中的现实世界的客观基础。第五,马克思在《形态》中认为人的本质就是劳动,从而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为人学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理论前提。报告会最后,学部师生踊跃提问,宫敬才教授对相关问题予以细致解答,为与会师生提供了进一步的思想启示。
宫敬才,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经济哲学研究分会和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研究分会副会长。在《求是》《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光明日报》等发表学术论文190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相关刊物转载近40篇。出版学术专著七部。曾获中国图书奖,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优秀成果二等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