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由马克思主义学部与社会科学处联合举办的第1438期社科大讲坛于长清湖校区正德楼312会议室开讲。本次大讲坛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龚群教授担任报告会主讲人,作了题为“阶级道德、共同道德与全人类道德”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学部副教授刘溪主持,百余名学院师生到场聆听。

报告会伊始,龚群教授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紧密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而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马克思主义渊源,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道德论。
紧接着,龚群教授围绕“阶级道德、共同道德与全人类道德”这一主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一是阶级道德与共同道德。龚群教授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道德价值和日常生活中的道德与正义准则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的道德价值主要表现为阶级道德价值;第二,在不同的甚至对立的阶级道德中也有着不同的阶级道德所共有的道德价值因素,这些道德价值因素可以看作是这些道德论都共同认可的道德价值,或称之为共同道德价值;第三,人类社会的道德是在时间秩序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所有的道德都不可能永恒存在。因此,对于人类社会的道德价值,马克思和恩格斯既坚持了阶级分析的观点,强调道德的阶级性;同时又指出道德价值现象的另一面,即不同阶级道德之间的共同性。二是全人类道德。龚群教授指出,道德的全人类性远比道德的阶级性在人类历史上有着更为久远的历史。不能仅仅强调道德的阶级性,而忽略道德的阶级性是与阶级社会的阶级存在相关联的一种现象。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属性,但其阶级属性只不过是它在特定历史时空中的一种属性,并不能表明它仅有这样一种属性。我们要看到,即使在阶级社会中,还存在着全人类性的道德和道德价值。并且,阶级道德与共同道德或全人类道德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具有内在关联的两种道德。三是把握阶级道德、共同道德与全人类道德关系的意义。龚群教授指出,全人类道德的理念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念从根本上是内在一致的,二者都承认人类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具有共同性。而二者的区别则在于,全人类道德这一理念在道德层面,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念则超越了道德层面,涉及人类存在以及人类的理想追求层面,从而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意义。从伦理学意义来看,全人类道德是一类道德价值,而且是全人类所共同拥有的最高道德价值。从马克思主义的渊源来看,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念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道德价值思想的创新性发展,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价值、人类社会的规则价值以及人类的政治理想追求价值等方面,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同道德价值思想发展到了新的高度。报告会最后,与会师生踊跃提问,龚群教授给予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帮助与会师生开阔理论视野,提升思维能力。

本次报告会,龚群教授从阶级道德、共同道德双重维度深入剖析了马克思主义社会道德理论的本质及意义,揭示了全人类共同道德的马克思主义渊源,为学部师生展示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引导同学们关注全人类道德这类基础性共同价值,加强对马恩经典原著的研读,认识到我国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谋远虑与高屋建瓴,从而成为党的创新理论的笃信笃行者。
龚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主持“全人类共同价值研究”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已出版《罗尔斯政治哲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大关系研究》《当代西方伦理思想研究》《社会伦理十讲》《现代伦理学》《当代后果主义伦理思想研究》等二十多部专著,在海内外学术杂志发表论文260余篇。